
《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》
2024-12-05浏览量:3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印发了《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,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、重点任务、政策措施,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。《意见》指出,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我们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安全和发展实际,不断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之路,取得了巨大成就,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防实力显著增强。但也要看到,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,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、顶层统筹和统管体制缺乏、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、有共识难落实等突出问题,军民融合整体效益与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和进一步发挥。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站在发展战略全局高度,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,进一步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,把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,不断提高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水平。《意见》明确,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是: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、富国和强军统一,深化改革,统筹谋划,协同推进,健全体制机制,完善政策法规,创新发展模式,提升融合水平,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、平衡发展、兼容发展。
到2020年,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,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,重点领域融合取得重大进展,先进技术、产业产品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协调性进一步增强,基本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、中国特色 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、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、军事人才培养体系、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、国防动员体系。
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如内容中如涉及加盟,投资请注意风险,并谨慎决策